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山西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阳光检察”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15-05-07  作者:  新闻来源: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阳光检察工程实施开展,按照省委政法委《全省政法机关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五年规划(2014年2018年)》和《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工程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要求,深入落实省委六权治本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理念,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正确正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以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的信息公开为重点,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以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件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公开监督制度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的法律文书。推动检务公开工作从侧重宣传的事务性公开向以突出案件信息的诉讼性公开转变,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检察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力争至2018年年底,全省各级检察院基本实现阳光检察业务,成为阳光检察集体。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创造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案件信息、综合信息、队伍情况等内容。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深化阳光检察工程的核心内容,从程序性公开逐渐向实体性公开拓展,不仅要让人民群众了解案件的程序性信息,而且要让人民群众了解办案结果和作出决定的依据。 

  (二)依法规范,积极稳妥。严格按照法律及各级检察院有关规定,坚持规范有序地推进实施阳光检察工程。规范和统一办案标准,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关,尽可能做到同类案件同处理、同公开。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明确保密事项范围,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信息,以及涉及检察秘密的工作信息不向社会公开,做到保障公众知情权与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有机统一。 

  (三)为民务实,增强实效。增强阳光检察工程的针对性,及时发布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对案件当事人要严格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影响重大的案件和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矛盾争议较多、信访风险较大的案件,尽最大努力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四)与时俱进,创新形式。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积极适应网络新媒体快速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善用新媒体工具,积极推进阳光检察平台建设和方式创新,注重运用网络语言与公众沟通,以更好抢占话语权、增强权威性,实现阳光检察工程效能的最大化。 

  三、实施方法 

  (一)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各级检察院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依申请向相关人员提供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强制措施、处理结果等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以及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新闻发言人或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检察机关办理的重要案件信息。各级检察院互联网网站要与高检院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统一建立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立链接,办理案件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 

  (二)完善和规范一站式便民服务。不断提升阳光检务大厅、检务服务区建设,规范设置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整合对外窗口部门,完善接待等候、业务咨询、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查询、12309举报电话等工作规范。加强全省检察门户网站群建设管理,加快网上办案、司法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办案信息查询、多媒体服务、监督管理等六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大力推进网上办公办案,切实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全过程制约监督,做到案件办理信息化、网络化、视频化。严格执行和完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推行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和不起诉、不抗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完善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加强案件公开审查和听证等,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和规范,做到办案程序公开、办案依据公开、办案结果公开。加强执法办案程序和结果在网络平台上的公开和查询,建立完善查询方法、反馈机制以及网上公开信息的审批权限。 

工作流程
检务须知
公益诉讼
新闻发布
· 平陆县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
互动平台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平陆县条山大街中段 电话:0359-3693333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