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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人民检察院 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及技能培训
时间:2023-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月30日下午,平陆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及技能培训会,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杨刚、公益诉讼相关工作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各乡镇公益诉讼联络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集中观看学习了11月24日《新闻联播》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警钟》警示教育片。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应当主动作为,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监督责任,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县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股主任裴文学从安全生产的相关概念、引发事故的基本要素、职能部门的监管领域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隐患排查技能专题辅导,通过分析《警钟》中的案例,讲解如何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等内容。

随后,第三检察部主任邓薇芳对今年以来公益诉讼的开展及“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了通报。

杨刚指出,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不能有一丝一毫放松。一要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对安全生产涉及的公益侵害,关注的重点要放在重大风险排查上,要围绕“四个聚集”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未病、治未然;二要注重依法履职。检察机关作为第三方力量,要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介入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合力,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现以

个案办理推动综合治理的良好效果;三要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与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建立重大线索信息共享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联合调研、联动办案等形式,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业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协作,形成安全生产公益保护合力;四要发挥志愿者能动作用。今天参加培训的志愿者、联络员、特聘检察官助理占有各类先天优势,要让他们全流程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各环节,提升履职获得感,增强与检察机关之间的“黏性”,全面搭建起“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多元化志愿服务+一体化共赢发展”的公益诉讼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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