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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四字诀”,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3-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平陆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念好“实、严、合、全”四字诀,着力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抓组织领导,在“实”字上下功夫。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2023年5月,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制定《平陆县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专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措施和内容及责任部门,确保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落实落地落细。

抓法律监督,在“严”字上下功夫。平陆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创业。充分发挥刑事检察监督职责,深入开展涉企积案挂案清理工作,加强涉企案件办理全流程法律监督,保障涉企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部开展涉企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和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专项活动,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等手段依法加强涉民企案件法律监督,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维护平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督促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加大办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国有资产领域等关系民生的涉企案件公益诉讼监督案件力度,注重兼顾公益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关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坚持合法合规经营、绿色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双促进、双提升。

抓精准服务“合”字上下功夫。把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常态性,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构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建立“检察+工商联”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有效促进检察跟踪服务、工商联业务建设、企业法律需求三者有机结合,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优质的法治环境;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对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商业贿赂等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与金融机构及行业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引导和解等方式,开展类案监督,用心用情助力企业走出困境,切实维护经营主体的正当利益诉求。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企案件2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份,召开公开听证1次,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造成的损失,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抓宣传引导,在“全”字上下功夫。平陆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积极落实政法机关联企服务制度,针对营商环境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制定《平陆县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文件先后多次开展入企活动,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在全县98家企业设立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牌,明确包联企业人员名单,助力企业高效、优质发展。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5场次组织专人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大力宣传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助企纾困政策,了解企业的法律保护需求以及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帮助解决问题10个,积极回应企业“急难愁盼”诉求,为企业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充分发挥“两微一端”自媒体平台宣传效应,发布相关原创信息20篇,释放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把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于检察工作全过程。

下一步,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探索工作举措,在服务保障、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贡献检察智慧,彰显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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