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随着春运迅速蔓延至全国各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中,我县各民营企业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响应号召,不计利益得失,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此,我们谨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我县各企业都承受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带来的双重压力,我们感同深受,深感责任重大。企业有所呼,检察必有所应。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准确了解民营企业司法诉求,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我县民营经济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平陆县人民检察院温馨提示:
一、做好防控措施,安全复工复产
1、切实加强情况摸排及信息报告,提前制定各项应急处理措施及预案,各企业要整理收集好员工相关信息,全面了解员工情况。及时统计员工两周内旅行及居住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有异常情况立即送医,并在疾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各类返程人员信息进行深入摸排,重点对两周内的外来人员要登记,确保安全复工复产。
2、严格做好内部防控管理。提前对企业内部进行全面消杀防护,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加强对办公、生产区域的测温监控、通风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3、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及时发布防护知识、宣传片,切实提高职工的防控意识,引导其保持个人卫生、坚持佩戴口罩、拒绝参加聚众活动、减少人员接触。
二、明确法律需求,积极寻求帮助
在这关键时期,疫情的肆虐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很多困难,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本职,紧密结合司法办案职能,积极作为,全面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始终同各位企业家并肩作战,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
1、我们将严厉打击犯罪与温情司法并举。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和妨碍复工复产犯罪的同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企业为推动复工复产、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涉罪的,将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依法、妥善处理。
2、我们将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开展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工作的同时,协同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方位、多角度营造企业复工、发展的法治环境。
3、我们将持续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检察官送法进企业,突出重点,帮助企业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权益保护。同时,探索建立与企业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形成检企良好互动格局。
冬天悄过,经历了寒冷后的大自然,又在萌发勃勃生机恰如充满希望的你们,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我们要始终做好消毒卫生、思想和法律上的多重“防护”,与全社会一同携手共同战“疫”,为平陆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