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平陆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展“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责任”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2023年4月3日,我院以“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责任” 为主题,召开党员大会,开展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有党员和积极分子24人,活动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活动中,全体干警齐诵党章总纲第15段;党员缴纳4月份党费;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九十周年庆祝大会暨二〇二三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第5期、第6期《求是》杂志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省委书记蓝佛安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蓝佛安在省委常委会会议暨中心组学习会的讲话精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在运城调研指导工作讲话精神;市委书记丁小强在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会上的讲话精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晋民在平陆调研讲话精神。党员张欢、梁甜甜分别谈了学习体会;入党积极分子刘娜、裴晓丽分别向大会作了思想汇报;党支部书记杨刚同志以《争做实干担当型干部》为题讲授党课;四月红色服务日开展“致敬英烈模范,弘扬英雄精神”宣传活动;公开了3月份党务、财务、检务情况和党员积分情况。
会议强调,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体党员干部要围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做好“+”文章,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专章部署国家安全工作等重要内容,深刻理解统筹发展和安全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切实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